新竹商人蘇炳坤(左)1986年被控涉銀樓搶案被判刑15年定讞,2000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,事後蘇聲請再審,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,創下被告獲特赦後聲請再審首例。高院今裁准再審。記者蘇健忠/攝影 分享 facebook 新竹商人蘇炳坤1986年被控涉銀樓搶案被判刑15年定讞,2000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,事後蘇聲請再審,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,創下被告獲特赦後聲請再審首例。高院今裁准再審。【中央社/台北19日電】男子蘇炳坤31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定讞,2000年獲總統赦免罪刑,經聲請冤獄賠償敗訴定讞,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;高院開庭審理後,今天裁准,也開放媒體進入法庭內拍攝。全案緣於民國75年3月間,兩名蒙面歹徒赴新竹一家銀樓搶劫,搶走金飾32.79兩,店家遭歹徒持刀砍傷,檢警循線逮捕主嫌郭中雄,郭中雄自白指蘇炳坤為共犯,竹檢在同年7月間起訴,經法院審理,最高法院於隔年3月判決郭男16年、蘇男15年徒刑定讞。蘇男部分經檢察總長提出4次非常上訴及台灣高檢署聲請4次再審,均遭駁回。蘇男於89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「罪刑之宣告為無效」後,90年就遭收押84天及入獄執行2年半部分,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,法院以判決定讞前的羈押以及定讞判決所為刑的執行,不因特赦而受影響,予以駁回定讞。蘇男在今年5月以發現新事實及新證據為由,向高院聲請再審;高院受理後曾在8月28日開庭,並於今天裁准蘇炳坤的再審案。新竹商人蘇炳坤(右一)1986年被控涉銀樓搶案被判刑15年定讞,2000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,事後蘇聲請再審,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,創下被告獲特赦後聲請再審首例。高院今裁准再審。記者蘇健忠/攝影 分享 facebook 新竹商人蘇炳坤(左三)1986年被控涉銀樓搶案被判刑15年定讞,2000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,事後蘇聲請再審,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,創下被告獲特赦後聲請再審首例。高院今裁准再審,蘇炳坤不斷向法官鞠躬道謝。記者蘇健忠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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